党建工作

学习资料
位置: 首页 > 党建工作 > 学习资料 > 正文

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“十不准”要求

作者:   时间:2019-05-21  点击:[]次

一、不准空喊口号,对中央和上级精神不传达或机械式传达,缺乏实际行动和具体措施。
   二、不准履职尽责不到位,消极应付、推诿扯皮、不讲效率。
   三、不准“新官不理旧事”,遇到困难绕道走,矛盾上交。
   四、不准“门好进、脸好看、事难办”,不担当、不作为、慢作为。
   五、不准违反制度和规定程序乱决策、乱拍板、乱作为。
   六、不准弄虚作假、报喜不报忧,瞒报、谎报情况,隐藏、遮掩问题。
   七、不准学风漂浮,学而不深、不求实效。
   八、不准滥开会议,无计划、规模大、费时长,不解决问题。
   九、不准作秀,深入基层时走过场、搞形式。
   十、不准片面强调“痕迹管理”,重痕迹轻实效。

 

版权所有 ©湖北开放大学(湖北科技职业学院)软件工程学院

手机版